一、网上报名和应征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学生均需于
2.8月应征时,报名登记表和存根交当地武装部,学费补偿表经县级武装部审批交回学校。
二、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登记表相关内容在报名系统中有专门模块填写,未经系统打印空表手填等均无效。
2.文化程度选择“大专”,选“中专”或“高中”无法获得学费补偿;专业名称必须与本人录取专业全程完全一致,不可用简称或别称,否则系统审核必不通过。
3.应征地点可选生源地或院校地,选定后,所填地址应与之相符。
4.表格中“主要经历”和“在校表现”两栏需打印后手填:“主要经历”按入党发展材料的写法填写,从小学至大学;“在校表现”按相关要求填写,与“在校表现与文化程度鉴定的说明”内容主体一致;两栏字迹不能相同。
三、学费补偿表填写注意事项:
1.学费补偿表相关内容在报名系统中有专门模块填写,未经系统打印空表手填等均无效。
2.所填三项“学费”分别为学生入学至今“应缴纳”、“实际已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等杂费)和“实际已获得”的贫困生学费减免、失地减免等各类学费减免金额总和,但不包含其他贫困生资助。
3.一般选择“存入银行”的方式进行学费国家补偿,所填账号必须同时满足“本人名下”、“福州开设”、“建行账号”三点要求,最简方式就是使用入学时统一发放的建行卡。
4.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背面“申请人签字”学生需签好。
四、预征学生和所在系(院)需填写完毕需交学生工作处材料:
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在校表现与文化程度鉴定的说明(1份)、学费补偿表(1式2份)、休学手续(1式2份,在校生需办理)。
五、离校前学生经审核可取回材料:
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学费补偿表(1式2份)。
六、暑假期间办理政审和学费补偿表等事宜安排:
1.暑假期间有新增预应征入伍的,应提前按要求填写完上述第四点所述材料,并
2.在闽侯应征的学生于1日、5日上午带政审表回校参加体检政审,所在系(院)安排行政值班教师为学生政审材料加盖系(院)章。
七、学生应征入伍后需交回所在系(院)的材料:
学费补偿表(原件1式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注:学生有初步应征意向后,尽可能动员其在离校前办理上述第四条所述材料,并加QQ:287473227咨询(好友验证信息为学生的年级、专业、姓名、应征地),避免在暑期补办手续,造成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