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联〔2015〕26号
关于招募201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参加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志愿服务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学联、青基会、青志协,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缓解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师资匮乏的困难,同时也为我省201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一次走向社会进行自我锻炼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团省委决定启动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活动,面向全省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招募2015年应届毕业大学生赴我省希望小学开展志愿支教服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全省首批招募20名2015年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大学生。
二、支教地点
省内希望小学(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尽量安排志愿者到靠近生源地的学校进行支教服务)。
三、支教内容
以开展音乐、美术、体育课程为主。
四、支教时间
为期1年。
五、招募条件和实施办法
详见2015年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招募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1.请各高校团委、学生会负责此次支教招募工作,于5月28日前将《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上传到指定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希望办。
2.请各级团委、青基会(希望办)、青志协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支教的协调、实施工作。
联系人:王丽珠
电 话:0591- 87515222
邮寄地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901室省希望办
邮 编:350001
附件:2015年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招募实施方案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2015年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招募
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办学条件,2015年团省委启动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2015年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招募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应届毕业大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
2.有音乐,体育,美术等兴趣爱好或专长;
3.有志愿者经历、有教学经历或者有相关教育专业背景者优先;
4.身体素质良好、心理适应能力强、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能够快速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
5.心理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具有团队协作能力、有爱心、责任心和毅力、无偏激情绪和不良嗜好;
6.有志愿服务精神,愿意奉献,愿意主动和孩子们相处、传播知识和爱;
7.家人对开展支教工作给予理解支持。
二、支教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高校招募20名应届毕业大学生,赴省内希望小学和农村学校开展为期一年,以体育为主体的音乐、体育、美术支教服务。
三、宣传动员
各高校团委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报名应届毕业大学生可登录福建青年志愿者网和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网(www.fjydf.cn)查看有关情况,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二)审查考核
1.考核程序。报名应届毕业大学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团组织负责,具体内容:一是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高校毕业生评分推荐。毕业生所在院(系)团委按照相关的要求,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评分推荐。同时,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团组织盖章后,于5月25日前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再次考核。5月28日前,校团委将审核合格的报名表统一寄至团省委。
2.严格面试。招募选拔期间,高校各级团委要集中组织1次对报名者的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书面上报团省委备案,必要时,高校各级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举行笔试。笔试、面试的结果将作为选拔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3.初选。各高校团委可根据笔试、面试、招募指标的要求,综合考察报名者各项情况,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合格后,于5月28日前将名单上报,由团省委再次进行选拔确认。
(三)确定体检人选
团省委将根据报名应届毕业大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各高校团委的审查考核情况进行选拔,在6月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
(四)审定确认
根据面试、体检的结果,团省委将进行最终的审核并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于7月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将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五)集中培训
团省委将负责组织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志愿者在8月进行集中培训(具体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六)上岗服务
9月,志愿者正式开展为期1年支教。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一)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统一委托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代为管理。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强化管理。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支教服务所在县团委负责:协调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支教学校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给予相应的待遇,负责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地设区市团委对服务县团委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团委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
(三)保障服务。将为每一名志愿者提供以下保障:基本支教生活补助、人身保险和交通往返费用等约4000元/人/每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将统一颁发《希望工程志愿者荣誉证书》。
(四)就业服务。各级团委要密切配合,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和提供推荐服务。
(五)评选表彰。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推荐参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福建省希望工程支教服务团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地: 学校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
学 历 | | 院(系) 专 业 | |
特 长 | | 健康状况 | |
既往病史 | |
手机号码 | | 电子信箱 | |
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家庭通讯 地址及电话 | |
服 务 意 向 | 服务岗位类别 | 第一志愿: ( / / ) 第二志愿: ( / / ) 第三志愿: ( / / ) A、体育B、音乐C、美术 是否服从分配 □ 服从 □不服从 |
服务期 | □ 1年 |
个人简历 | |
志愿服务 经历 | |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
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 团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团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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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表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将本表交高校团委,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团委审核后寄至省希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