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再续新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20 浏览次数:352
5月14日上午,我院8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安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约金额合计45.6万元。至此,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再续篇章。
近年来,由于全国性金融财政政策调整,各大商业银行纷纷终止为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致使2007年以来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曾一度停顿。为了确保学院贫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院在加大其他形式资助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密切配合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催还工作,为提高银行合作意向增添保障。2008年10月,我院被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评估为2A级单位,贷款信用度良好。2009年3月底,学院领导与来访的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安支行黄文新行长一行3人进行了深度洽谈,银行方面当即表示愿意再度合作,同意在福州市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243万元的贷款额度内为我院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随后,双方就风险补偿金比率和管理使用等细节进行了有效的磋商和修改,并报请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4月中旬,学院与广安支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学生申请工作同步展开,截止4月底,共收到贷款申请83份。经银行方面初步审核,确定与其中80名学生签订贷款合同。银行放贷工作将在6月底之前完成。
(学生处 程碧花)
200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