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从4月1日起我省正式进入汛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预测,从4月下旬开始,我省降雨相对频繁,降雨集中时段大致出现在5月下旬和6月中旬。7月份以后的台风季节,台风对我省的影响可能较重,将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省。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防汛抗灾领导小组要克服麻痹思想,及时召开汛情分析会,全面分析当地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造成的危害,全面部署防汛工作。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校要在汛前开展防汛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主体建筑物,以及学校围墙、厕所、仓库、闲置用房等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学校的巡查、排查,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三、完善预案,加强防范。要及时修订、健全完善学校防汛抗灾工作预案,并搞好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出现台风暴雨等预警天气,按照《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规定,根据程度不同及时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日常值班管理,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主动与防汛、气象、国土、地震部门取得联系,随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等信息。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我厅报告(总值班室电话:0591-87822232,传真:0591-87870590)。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