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关于食堂饭菜售卖窗口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
学院食堂从2012年3月14日全面实行明码标价销售饭菜制度,即一日三餐,在每个售菜窗口销售几道菜,就相应挂出加盖总务处印章的几道菜的菜名和价格(本价格为期初食堂向学院报备审核与上学期价格一致),以便于师生明白消费,同时也便于纠错。敬请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共同监督食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师生消费利益。
投诉电话:总务处林老师电话:13859098601、83760166(办);陈老师电话:13705933156、83760373(办)。
总务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