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福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榕妇〔2018〕23号),我校教职工翁晓玲获“2016-2017年度福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此次全市共表彰9名三八红旗手标兵,127名三八红旗手,50个三八红旗手集体。
福州市三八红旗手是福州市妇联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无私奉献,在福州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荣誉。翁晓玲同志现任学校财务处副处长,近年来,她在牵头制定相关财务制度,参与研发经费管理系统,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上做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