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10月4日(星期日),放假四天。10月5日(星期一)至9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双休,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国庆节、中秋节部分假期调整至寒假补休。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及时调整相应的教学安排和进度,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各单位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师生外出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不离榕”,尽量不跨省返乡或旅游,确需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和审批手续。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的校园文化活动安排,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爱国爱家爱校的浓厚氛围。
5.各部门、各系(部、院)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廉洁、文明、安全的假期。
特此通知
(注:以此通知为准)
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