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消防单位推荐学生消防志愿者名单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公安部令第28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院必须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的自防自救工作。因此,结合学院实际,请各系院推荐10名学生消防志愿者,原则上在大一和大二学生中推荐,以保持消防志愿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要求:1.热心公益活动,思想进步,服从管理,能积极参加消防常识、灭火实操,以及逃生演练等培训活动;2.各系院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推荐的消防志愿者的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纸质表单加盖系院印章后,传送保卫处林炜庭同志,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专此通知
附《久久久91精品国产免费观看学生自愿消防队花名册》
久久久91精品国产免费观看推荐学生自愿消防队花名册 表.docx
保卫处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