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新预算法》,依法加强学院预算管理,2015年1月13日,财务处组织学院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新预算法》,使财务人员了解、掌握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以做好学院预算编制、执行等各项工作。今后,财务处就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方面将加强三个方面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二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遵照“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学院各部门运行经费。
据了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了修改后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处)
据了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了修改后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