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向行政处室职能部门传达学习《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委关于贯彻实施《规定》的指示要求,明确学院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要求。
6月22日,院党委召集各行政部门、各系部、各支部书记专题会议传达,市纪委6月21日会议精神,并提出三点贯彻: 一要深刻认识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二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规定》;三是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根据《规定》的要求,对照“八项严禁”,认真进行检查自查。
会议提出了学院贯彻《规定》的实施时间:6月19日-24日为第一阶段,党委传达、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明确对策、把握界限;6月25日-28日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行政每位党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填写《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自查报告表》,并于6月27日下午下班前交纪委,副科以上的表格应于6月28日送达市委教育工委;第三阶段,纪检部门对自查、举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会议要求,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切实抓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党政办 纪委)
6月22日,院党委召集各行政部门、各系部、各支部书记专题会议传达,市纪委6月21日会议精神,并提出三点贯彻: 一要深刻认识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二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规定》;三是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根据《规定》的要求,对照“八项严禁”,认真进行检查自查。
会议提出了学院贯彻《规定》的实施时间:6月19日-24日为第一阶段,党委传达、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明确对策、把握界限;6月25日-28日为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行政每位党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填写《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自查报告表》,并于6月27日下午下班前交纪委,副科以上的表格应于6月28日送达市委教育工委;第三阶段,纪检部门对自查、举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会议要求,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切实抓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党政办 纪委)